一、對于在市場經濟大潮中生存的企業來說,如何有效地進行風險管理,規避經營風險,如何能更加健康的成長,在法治社會中能時刻立于不敗之地,盡量避免損失,聘請一位專業律師擔任是十分必要的。理由如下:
1.有利于企業及時得到全面而周詳的法律服務。
企業在日常經營管理以及逐漸發展壯大的過程中會越來越多地遇到各種法律問題,而且在實際的業務經營中會存在很多的法律風險,包括合同糾紛、債務清償、保護、員工勞動糾紛、行政干預等。如果有自己的法律顧問,這些問題都可以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得到及時的防范和化解,不必在事發急忙時有茫然無措之困。
2.為企業保駕護航,增強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的發展。
能綜合運用其掌握和積累的法律知識、經濟知識和實務技巧,結合企業的、財務狀況、市場影響、行業特點等具體情況,透徹地分析和預防法律風險,權衡多種法律解決方案的優劣利弊,以企業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在法律風險產生之前或萌芽狀態,進行有效地識別、規避和化解,大大降低了法律風險和糾紛處理的成本,有力地保障企業穩健、快速地發展。
3.有利于企業建立內部監督和風險控制機制。
企業法律顧問通過具體承辦、、招標投標、改制重組、、工商登記、訴訟及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務,讓管理真正融入到企業管理當中去,從而杜絕了一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財經規章制度的現象發生,促進企業依法決策、依法經營管理、依法維護合法權益,有效地避免企業因法律意識不強而遭受經濟損失。
4.常年法律顧問與企業管理工作長期交融,其法律服務較之臨時聘請律師處理法律事務會更加高效、優質。
企業法律顧問尤其是常年法律顧問與企業長時間接觸,有利于其充分、全面了解企業的狀況,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務更具有針對性、準確性、可靠性;法律顧問與企業的長期合作,能夠使雙方相互了解,在工作中實現相互配合,更有利于高效處理問題;而長期、穩定、密切的法律服務能夠激發法律顧問的責任心,視企業法律風險管理為自己業務的重要部分,愿意全力以赴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5.有利于增強企業信譽,樹立企業形象。
企業擁有自己的法律顧問是企業領導人和決策者有法律意識、企業管理現代意識和前瞻意識的表現,也是一個企業成熟、穩健、規范的標志,不僅可以大大提升企業的商業形象、增強企業的商業信譽,而且會在客觀上促使自己的伙伴或者對手,在進行合作或競爭時有所顧忌,不至于隨意違約或者肆意采用非法手段。
6.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是您最高效的投資。
有人擔心請法律顧問的費用太高,其實這種擔心是多余的。“請得起員工就請得起法律顧問!”對私營中小型企業,只要求按公司聘請一名員工的平均工資待遇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即可。對一個公司而言,多一名員工與少一名員工可能影響不大,而一旦聘請了律師擔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其作用就大不一樣了。律師擔任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的作用和價值,遠遠大于一名普通員工,甚至有可能僅僅因為一個合同在法律上把關得好,其帶來的利益或挽回的損失就可能超過聘請法律顧問的費用。在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日益重要的現代社會,一旦掉入他人合同的陷阱中,損失就大了。所以,投入少量的資金聘請律師擔任企業常年法律顧問,這種投資是相當劃算的。
二、法律顧問的作用
1.預測作用。
法律顧問是企業規劃遠景的好參謀,可幫助規劃企業的整體戰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專項事務提供法律意見,預測行為的功效是使企業處于“有備無患”的良好處境。
2.咨詢作用。
企業隨時可以就所遇到的問題向法律顧問咨詢。法律顧問和企業有某種親緣關系,無形中形成一種信任感,能從維護企業利益的角度來出謀劃策。
3.策劃作用。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充當代理人和臨時聘請其他律師作為代理人參加訴訟,其不同之處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劃訴訟程序,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在事前保證勝訴。
4.參與內部管理和合同審查等作用。
為企業草擬各種規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性文書,起到增強企業本身的素質,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規范化。為企業審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發生。
5.避讓和代理作用。
法律顧問作為企業的法律方面代理人,在企業遇到刁難和麻煩時,不僅能提供法律依據,而且能使企業負責人合理回避,從而由律師代理出面推檔,并起著良好的制約作用。再如由于律師的特殊身份,以律師名義出面,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6.威懾作用。
人與人交往出現不同的態度,是由一方身份和地位不同而引起的。律師是國家承認的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權利的“準司法人員”。因此,企業有了法律顧問,就會給對手一種無形的心理壓力。法律顧問可以以律師的名義出據律師函等,解決很多原本要訴訟才能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