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1、歸屬權糾紛。這個是確認誰才是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誰應該具有這個爭議的知識產權,是單方知識產權人還是共同知識產權人等糾紛。
2、侵權糾紛。這種情況是知識產權人和不特定的第三人因為侵權行為而發生的爭議,我們可以理解為沒有經過授權(知識產權人)許可,自己擅自使用知識產權,自己從中獲得利益。
3、合同糾紛。這種就是在知識產權轉讓、知識產權許可使用過程中簽訂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因為合同而引起的爭議。
4、行政糾紛。知識產權當事人不服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所作出的決定,而由此產生的糾紛。
二、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的方式
1、協商。知識產權糾紛當事人雙方協商后,對糾紛問題有了一個解決方式,達成一個和解協議。
2、調解。知識產權糾紛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申請,由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在當事人進行協調,之后對糾紛達成協議,解決知識產權糾紛。
3、處理。這個是到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進行處理,也就是處理知識產權糾紛或者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侵權行為等違法行為的活動。
4、仲裁。首先當事人愿意通過仲裁,將糾紛提交給仲裁機構進行審理,然后仲裁機構對雙方爭議的地方進行處理,作出仲裁裁決或者調解書。之后由知識產權糾紛的當事人進行履行。
5、訴訟。雙方當事人對知識產權糾紛問題不能夠協商、調解等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因為這種方式,是最有力,最能夠讓對方信服的方式。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糾紛主要有4種類型,包括歸屬權糾紛、侵權糾紛、合同糾紛以及關于注冊的行政糾紛等類型。這幾種糾紛的解決方式中,最有效力的是仲裁和訴訟的方式。